各街道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处)室、区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按照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现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保障人权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二)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成果。 (三)大力宣传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新成效。 (四)大力宣传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平安聊城、法治聊城和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新举措。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编写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公正司法为人民”宣传工作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宣教科负责) (二)各街道司法所、各业务科、区律师协会要结合实际,及时收集、提炼反映我区司法行政部门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成效、思路和举措的新闻素材,每周编写1-2条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以便局协调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依法治理、宣教科牵头,各街道司法所、各业务科处、区律师协会负责落实) (三)建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宣传工作档案(含媒体宣传报道内容),每周一次将媒体宣传报道台帐以列表形式报区政法委。(宣教科负责,办公室协办) (四)利用“聊城法治网”设置“公正司法为人民”专栏,大力宣传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公正司法为人民”工作,并及时更新。(依法治理科负责,办公室协办) (五)聊城广播电台、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宣教科、依法治理科负责,各司法所、各业务科协办)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人。各街道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处)室、区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把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有效载体。 (二)确保质量,精心选材。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的语言和事例宣传“公正司法为人民”的举措和成效,使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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