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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20-4-6   点击数:115

013年以来,聊城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贯彻实施和聊城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的宏伟目标,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主线,以实现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提高鉴定质量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为重点,大力加强制度、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司法鉴定鉴定实施、管理、保障“三个体系”,努力实现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执业理念和执业方式、行业理念与发展方式“三个转变”,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继续推动《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今年5月1日,《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以不同形式进行宣传。

  (二)与媒体的合作。积极向《齐鲁法制网》、《鲁网》等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二、在全行业广泛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制定《聊城市司法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聊城市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学习计划安排》,并下发至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司法鉴定机构,对“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精心部署。

  (二)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分别召开了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及教育科长会议和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会议,就“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三)开展调研活动。去部分县(市、区)司法鉴定机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规范化管理年”开展情况。

    三、认真做好资质管理工作,确保名册编制和延续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一)按照省厅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全市“三类内”和“三类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延续登记工作。

  (二)2013年编入名册的鉴定机构有11家,鉴定人91名。

  四、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能力验证(评价)工作。按照《山东省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共有3家鉴定机构参加了省厅在济南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鉴定能力现场集中测评活动。

  五、加强执业监管,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一)《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首次明确了县(市、区)司法局对鉴定工作的管理职能,为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我们专门召开了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鉴定工作的局长、科长会议,传达学习了《条例》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了监管职责。

    (二)制订并完善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执业证申领初审登记表》、《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司法鉴定材料、证件收取、发放登记表》、《司法鉴定机构投诉情况登记表》、《司法鉴定行政处罚登记表》等,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规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申请登记、变更、延续的受理、审查等资质管理工作,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规范投诉处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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